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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能建设专栏

区效能建设办公室制定四项工作制度扎实有效推动效能建设

    为了使效能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,并使之经常化、制度化,区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四项工作制度:


    一是建立了每周议事工作制度。区效能建设办公室规定每周一召开工作会,各小组汇报上周工作进展情况,研究下周工作计划,办公室领导对各项工作进行协调、讲评,并跟踪、督导落实。至6月底,效能办已召开5次会议,效能建设工作高效运行。

 

    二是建立了监测点收集群众意见制度。区效能建设办公室统一制作下发了35个“意见箱”,主要放置在各窗口单位服务大厅或各街道办事大厅,广泛收集广大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“为民、便民、利民,创建群众满意机关”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
    三是建立了督查工作制度。明确区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小组成员督导联系点,并由其任组长,将区特邀监察员、效能监督员安排参与督导工作,分别对区属各单位开展“为民、便民、利民,创建群众满意机关”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,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

    四是制定了效能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。具体内容有五条:一是工作人员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忠于职守,遵纪守法,认真履行职责;二是及时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坚持求真务实,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做到熟知上情、摸清下情、通晓内情;三是树立大局意识,团结协作,相互之间主动交流、配合和支持,形成工作合力,做到分工不分家、不推诿扯皮;四是严格执行按级负责制,服从领导的安排,主动请示汇报工作,做到每项工作有落实,有反馈;五是严以律己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擅自离岗。对人要态度热情,用语规范(包括接听电话)。


    区效能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成立以来,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导小组的领导下,按照市效能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,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部署并开展了“为民、便民、利民,创建群众满意机关”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工作;广泛宣传各单位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好做法、好经验,及时编写效能建设简报6期;组织6个督查小组赴各单位检查指导工作;开展了一次“听民声、知民情、帮民困、解民忧”政民互动面对面活动;在全区有关重要窗口单位和各街道建立了35个监测点“意见箱”,广泛收集群众意见。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进行。


 

(区效能建设办)